中市府稽查109家特色美食餐飲業者餐點及食材全數合格
美食無國界,融合多元文化的特色料理在臺中市蓬勃發展,從亞洲到歐美、從街頭小館到精緻餐廳,各式異國風味紛紛進駐,為城市注入豐富的飲食樣貌。隨著社群媒體與美食節目的推播,異國料理已成為民眾外食與聚會的新選擇,展現臺中多元包容的美食魅力。為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114年度「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109家餐飲業者作業環境衛生、人員衛生、相關文件紀錄及食品標示等;另抽驗384件食材、肉品及產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食安處指出,本次專案針對特色美食料理,包括日式、韓式、義式、法式到印度、泰式、南美洲及非洲等異國料理,進行全面查核。查核重點涵蓋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標示查核、保存來源文件、定型化契約及產品責任保險等。現場常見衛生缺失為未出示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報告、食材未離地置放等項目,經限期改正皆已複查合格。此外,本專案亦加強抽驗業者供應之生鮮畜肉、即食食品、食用冰塊、現場調製飲料、調味醬料及米麵濕製品等,分別檢驗乙型受體素、食品微生物衛生標準、防腐劑及邦克列酸等項目,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另為加強本市異國料理之食品衛生安全,食安處與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合作製作多國語言的食品衛生宣導教材(內容包含自我檢核表及宣導單張),並於稽查時同步發放給轄內異國料理業者,以加強輔導;同時將電子檔上傳至「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https://gov.tw/A7B)」供業者下載參閱,以輔導相關業者恪遵本國食品衛生相關規範。食安處提醒,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與販售場所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括食材離地存放、遵守先進先出原則及注意保存期限;從業人員也應每年實施健康檢查,並保持手部清潔及個人衛生。食安處也強調,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須依規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聘用符合比例之技術證照人員。若經查證違規,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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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