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影響對象:

 

  • 需使用「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之檢驗業者。

 

💡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如下

  • 檢測方法修正為「(real-time RT-PCR)」分析方法
  • 新增項目
    • 增列「即時聚合酶鏈反應用」之試藥、引子與探針
    • 新增「即時聚合酶鏈反應」的操作步驟與設備規範
    • 新增「偽陽性排除試驗」:若檢驗結果呈陽性,為了排除該陽性是受到實驗室正對照組病毒株(如 HM175/18f)污染所致,特別增列此試驗機制與專屬引子/探針進行二次確認,以確保結果的準確性
    • 增列了「參考文獻」並更新「檢驗流程圖」
  • 刪除項目
    • 刪除舊版「聚合酶鏈反應用」的相關試藥
    • 刪除過往繁瑣的「第一次聚合酶鏈反應 (PCR)」、「第 2 PCR」。
    • 刪除了後端的「電泳確認PCR目標產物」及「定序及序列比對」等確認試驗步驟

 

 

 

 

原文發布日期:2026/04/23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