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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度可可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

以可可為原料的巧克力製品種類多元,為民眾經常食用的甜食,也是節日常見的伴手禮選擇,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5年度可可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轄內2家業者,其中1家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合格,1家初查不符合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後複查已改善合格(詳如附件1-稽查結果清單);抽查54件巧克力產品標示,其中12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並查獲1件食品原料逾期,均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另抽樣5件可可製品原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2-抽驗結果清單)。

 

本次專案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原料合法性、食品添加物管理使用及管理情形、自主管理、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來源文件保存、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產品標示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項目;抽樣5件可可製品原料檢驗總黃麴毒素、苯(a)駢芘、重金屬鎘、磷化氫及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本次查獲12件巧克力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其中9件屬完整包裝,惟未標示成分及淨重、3件則因產品品名以巧克力命名,惟檢視其可可成分含量百分比與「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訂定標準不符。

 

衛生局提醒可可製品之製造業者,倘若以巧克力為品名標示,應確認產品所含之總可可固形物、可可脂、非脂可可固形物或牛乳固形物等含量佔比符合「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詳如附件3),並落實食品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程、作業場所環境清潔、設備器具維護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與教育訓練,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倘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選購可可製品時可留意產品外包裝標示是否清楚,並依產品標示之保存方式及有效日期妥善保存及食用。若發現食品有異常情形或有食品衛生相關問題及疑義,歡迎洽詢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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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