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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新聞

市售蔬果農藥抽驗結果出爐,市民可選購可溯源農產品並落實正確清洗,無毒好安心!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5年度市售蔬果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計畫,於115年3月至4月間前往本市果菜市場、黃昏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及餐飲業者等場所,抽驗市售蔬果共61件,檢測農藥殘留情形。其中49件符合規定,12件驗出農藥殘留。衛生局於檢驗報告出爐後,立即於第一時間通知相關業者立即下架停售,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辦及移請來源轄區衛生局依法辦理。


       本次抽驗不合格品項包含常用調味蔬菜辣椒、香菜及九層塔,以及季節性蔬菜白蘿蔔、小黃瓜、韭菜及菜豆。衛生局表示,上述品項均已列為年度重點加強抽驗對象,將持續強化監測及查核,督促業者落實自主管理,維護市售蔬果安全。此外,市售蔬果農藥殘留監測屬終端管理,呼籲農民應依核准範圍正確使用農藥,並遵守安全採收期等相關規定,確保農產品品質與食用安全。


        市長黃偉哲強調,食品業者若販售之蔬果農藥殘留超過法定限量標準,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應主動向供應商索取並妥善保存進貨憑證,同時留存產品外箱標示資訊(如供應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或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產品追溯追蹤。倘無法交代產品來源,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呼籲民眾,選購蔬果時應優先選擇當季蔬菜,或挑選具有「生產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等可溯源標章的農產品,以保障食用安全。為降低農藥殘留風險,建議民眾採取以下清洗及處理步驟:(一)浸泡:先將蔬果泡水5至10分鐘,有助溶解表面殘留農藥。(二)沖洗:以流動清水徹底沖洗,將農藥帶離蔬果表面。(三)烹煮時開蓋:高溫加熱並打開鍋蓋,促進農藥隨水蒸氣揮發。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吳佳璇 衛生稽查員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24朱俊穎股長、211 林曉玫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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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台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