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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新聞

市售食品抽驗查核結果

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本局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等場域抽驗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分別為10件蔬果及1件高風險蔬果;檢驗動物用藥2件養殖吳郭魚類水產;檢驗重金屬及輻射物質4件水產品(貝類),以上共計抽驗17件各類食品,上述抽驗食品中1件皇帝菜及1件油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法規,皇帝菜為本縣農友自種故移本縣產業發展處處辦,油菜則移源頭衛生局(基隆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其餘均與規定相符。

 

本局另執行地區特產業者產製特產檢驗食品添加物(殺菌劑、漂白劑、防腐劑等),共計10件,以上檢驗結果均符合法規限量規定,惟1件特產標示成分與外包裝標示不符,已依食安法裁處新台幣4萬元整。 (以上抽驗品項詳如附件名冊) 。

 

 食品外包裝標示為消費者得知產品訊息之重要管道,為確保產品標示與內容物之符合性,本局將加強稽查市售產品標示之正確性,使消費者「購」得安心。且為維護民眾健康與市場秩序,持續積極推動大陸食品管理政策,目前強調以「宣導、輔導與管理並重」為原則,從源頭控管違規食品流入本縣,目前持續政策宣導累積已輔導南、北竿、莒光共30家製造及販售業者,說明禁止販售未經輸入報驗之中國食品(透過小三通攜帶等),並已建立稽查與裁罰機制,若發現有違規販售情形,將要求立即下架並依法辦理,杜絕不符合規定之產品進入消費市場。同時提醒,個人自中國大陸攜帶回本縣之食品僅限〝自用〞,嚴禁於市面公開販售,違者亦將依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處理。

 

另,提醒消費民眾選擇農產品時從農產品的外觀,無法分辨是否殘留過多的農藥,在此也建議消費者選購當令盛產蔬果,並選擇具有良好信譽商家所生產及販售的產品,或購買有3章1Q標誌之農產品,因業者已對本身之貨源進行自主管理及接受相關驗證機構之追蹤查核,使其販售之蔬果能符合消費者之安全需求並能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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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及圖片出處:連江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