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6月21日衛署食字第88036170號公告之「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自即日停止適用
食品法規

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6月21日衛署食字第88036170號公告之「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自即日停止適用

🎯影響對象:

 

  • 健康食品相關業者

 

💡本次重點如下

 

  • 「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自即日停止適用。

 

 

 

 

 

原文發布日期:2026/02/04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