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有關「輸入原產地為中國(含香港、澳門)之 『0712.39.90. 12.1乾猴頭菇』應來自經中國(含澳門、香港)主管部門備案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名單」管制措施,轉請查照。
🎯影響對象:
- 自中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712.39.90. 12.1乾猴頭菇」產品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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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712.39.90. 12.1乾猴頭菇」產品,應來自經中國(含澳門、香港)主管部門備案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名單。
- 有關備案企業之確認,得以業者檢附佐證資料為之。佐證資料得為「海關政務服務平台」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站查詢結果之截圖、或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影本,資料須涵蓋備案編號、產品種類、企業地址等資訊。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