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自114年10月22日至114年11月21日止(以出口日期為 準),停止越南1家製造廠「MINIONE COMPANY LIMITED 」之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之產品輸入查驗申請,與產品採行之邊境管制措施
食品法規

自114年10月22日至114年11月21日止(以出口日期為 準),停止越南1家製造廠「MINIONE COMPANY LIMITED 」之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之產品輸入查驗申請,與產品採行之邊境管制措施

🎯影響對象:

  • 自越南輸入「MINIONE COMPANY LIMITED 」之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 自越南輸臺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產品多次不符合我國「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停止輸入查驗1個月。
 
 
⚠️注意事項:自114年10月22日至114年11月21日止(以出口日期為準),停止輸入期間,如新增檢驗不合格製造廠,不排除併同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

原文發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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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整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