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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資訊
自114年9月11日至114年10月10日止(以出口日期為準),停止越南3家製造廠之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之產品輪入查驗申請,與產品採行之邊境管制措施,詳如說明,轉請查照
食品法規
自114年9月11日至114年10月10日止(以出口日期為準),停止越南3家製造廠之貨品分類號列「0810.60.00.00.7 鮮榴槤」之產品輪入查驗申請,與產品採行之邊境管制措施,詳如說明,轉請查照

🎯影響對象:
- 自越南「VN GLOBAL NINH THUAN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LAM HO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IMPORT EXPORT COMPANY LIMITED」及「VINH NGHI FOOD COMPANY LIMTED」進口鮮榴槤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 旨揭製造廠多次不符合我國「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情事。
- 停止旨揭製造廠之旨揭貨品分類號列產品輸入查驗申請,停止輸入查驗期間為1個月。
- 業者如發現輸入旨揭類似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注意事項:自114年9月11日-10月10日(出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