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針對中國「4823.69.00.00.5-C 其他紙或紙板製之盤、碟、杯及其類似品,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PE」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食品法規

針對中國「4823.69.00.00.5-C 其他紙或紙板製之盤、碟、杯及其類似品,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PE」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影響對象:

  • 欲從中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823.69.00.00.5-C 其他紙或紙板製之盤、碟、杯及其類似品,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PE」產品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 旨皆產品於近6個月內檢驗不符合已達3批,改採加強抽批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 食品輸入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加強輸臺產品管控及供應商管理,如屬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應辦理檢驗之對象,應依規定辦理並保留相關紀錄,確保輸臺產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食品安全。
  • 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注意事項:管制期間 115年3月3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
 

原文發布日期: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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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整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