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預告修正「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食品法規

預告修正「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影響對象:

 

  • 生產乳品加工食品之業者
  • 販售乳品加工食品之業者

 

💡本次預告草案重點摘錄如下

 

  • 修正有關生乳之定義包含牛、羊外之由其他動物擠出之生乳汁
  • 修正公告內之「鮮乳」用詞為「食用動物乳」
預告修正「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Qrcode
 
 
⚠️注意事項:如對本草案有建議或意見者請於114年9月日起60日內洽詢主管機關。

 

 

 

原文發布日期:2025/9/4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