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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

為確保民眾食用春節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規劃「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之製造業、餐飲業,以及年貨大街與年節食品販售業等3部份進行稽查與抽驗,以全面把關春節應景食品,共同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本規劃案稽查重點,如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下稱GHP)、產品責任險、保存來源文件、逾期食品及標示查核,總計查核498家(製造業83家、餐飲業122家、年貨大街或年節食品販售業293家),查獲部分業者GHP如作業環境不潔、食品從業人員健檢等,經衛生局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並查核產品標示1291件,其中3件不符規定(檢出甜味劑/防腐劑未標示、製造商資訊標示不實);另查獲2件貯存逾期食品,以上不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定,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抽驗春節應景食品(粿、年糕、發糕、蘿蔔糕、香腸、臘肉、瓜子、蜜餞、筍干、蝦米干、酸菜等),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計抽驗1296件,其中6件不符規定(檢出漂白劑超標、農藥殘留超標),以上不符食安法規定,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同時提醒民眾購買春節應景食品時要看清產品標示及留意食品新鮮度,購入後 也要妥善保存並於有效日期內儘快食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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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