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端午稽查全面啟動 守護粽香食安民眾更安心
農曆5月5日端午佳節將至,民眾不論是選購應景粽子、食材自行包粽或敬祖祭神,飲食安全皆為首要。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下稱食安處)今(115)年度持續啟動「端午節食品安全專案」,針對全市粽子製造源頭、販賣場所及網路平台進行全方位查核,加強節令食品把關,截至115年5月底,共計稽查88家業者,抽驗端午節應景食品及原料177件,並針對93件產品進行標示核對,結果均符合規定,確保市民能安心享用節令美味。
食安處說明,本次專案強化粽子製造業源頭管理,鎖定臺中市12家粽子製造業者實地稽查,逐一查核製造場所及人員之衛生管理,並確認食材來源文件、產品責任險、網路販售定型化契約…等,稽查結果合格;另同步抽驗粽子與食材16件,並查核產品標示12件,均符合相關規定。
另外,針對民眾較常購買的販賣場所,包括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進行環境衛生查核,抽驗節令應景與祭祀用的食品及原料,包括:即食粽、冷凍粽、鹼粽及蝦米、油蔥酥、豬肉、鹹蛋黃、糯米、醬油與調味醬等共161件,分別檢驗防腐劑、硼酸、漂白劑、乙型受體素、蘇丹色素、重金屬與甜味劑,並查核標示81件,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也提醒民眾,選購粽子及端午應景食品時應注意「3觀1確」原則:1.「觀環境」:優先選擇環境整潔、通風良好的店家,散裝食材應避免直接堆放地面,並觀察盛裝容器是否潔淨,避免交叉污染。2.「觀外觀與質地」:粽葉、乾貨應選擇具清香味、色澤自然乾燥者;若顏色過於鮮亮或有刺鼻化學味,應提高警覺。3.「觀標示與保存」:確認品名、成分、有效日期、營養標示是否齊全,留意保存溫度:冷藏應維持在7℃以下,冷凍應在-18℃以下。選購時可觸摸產品表面,確認是否有軟化或滲水現象,以免冷鏈中斷導致變質。4.「確實煮熟」:不論是自製或外購粽子,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建議中心溫度應達70℃以上,發現變質或異味請勿食用。
為維護市民健康,食安處將持續不定期辦理各類食品稽查與抽驗。相關檢驗結果及詳細資訊,可至「臺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下載,亦可洽詢食安處專線 04-222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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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台中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