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影響對象:

 

  • 所有食品業者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增訂責任廠商應建立常態編組及其負責之事項
  • 回收銷毀計畫應包含之項目及保存方式
  • 責任廠商對回收產品及其庫存品之置放,應與其他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有效區隔並明顯標示
  • 增訂報告回收進度之方式及頻率
  • 增訂電子通知方式之規定
  • 訂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應監督責任廠商執行回收銷毀作業之事項
  • 增訂回收銷毀紀錄之保存年限

 

 

 

原文發布日期:2026/02/03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