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影響對象:

  • 進口或販售進口食品之業者

💡本次來修正重點摘錄如下

  • 旨揭修正調整部分項目收費。
  • 新增申請中文標示改正或產品改製之收費。

 

‼️注意事項:無

 
 

原文發布日期:2026/1/27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