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鋁麗基」,並自即日生效。
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鋁麗基」,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食用紅色七號鋁麗基製造商與進口商
  • 使用食用紅色七號鋁麗基之食品製造業者
  • 食品檢驗機構與代檢實驗室

 

💡本次修正重點:

  • 修正「鹽酸不溶物」。
  • 增列一篇參考文獻。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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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