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歐來金得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畜牧場、飼料製造業者與養殖戶
- 食品肉品加工業者與輸入/出口商
- 食品檢驗機構與第三方認證實驗室
💡本次修正重點:
- 本檢驗方法以高效液相層析儀(HPLC)分析,並採用紫外光檢出器,僅可檢測歐來金得,且其前處理方法已不合時宜。
- 另已公開建議檢驗方法「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歐來金得及其代謝物之檢驗」,以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分析,可一併檢測歐來金得及其代謝物3-methyl-2-quinoxalinecarboxylic acid (MQCA),故辦理檢驗方法廢止事宜。
⚠️注意事項:
- 預定廢止生效日期:自中華民國 115年9月3日起正式廢止。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9月3日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