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麩酸鈉」,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使用食品添加物-L-麩酸鈉製造商與進口商
- 使用食品添加物-L-麩酸鈉之食品製造業者
- 食品檢驗機構與代檢實驗室
💡本次修正重點:
- 修正「鑑別」、「乾燥減重」、「比旋光度」、「吡咯烷酮羧酸」、「含量測定」。
- 增列一篇參考文獻。
- 修訂部分文字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10月06日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影響對象:
💡本次修正重點: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10月06日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