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公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並自即日生效。
食品法規

公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食品級二氧化碳製造、進口與分裝業者
  • 飲料與食品加工製造商
  • 第三方民間檢驗機構與認證實驗室

 

💡本次修正重點:

  •  檢驗技術與儀器條件優化:針對二氧化碳中純度或雜質(如一氧化碳、總碳氫化合物、水分等微量成分)之分析條件進行精進,提高檢測敏銳度與精準度。
  • 銜接國際規範與標準:參考國際最新食品化學法典(如 FCC 或 JECFA)之檢驗技術演進,微調鑑別與純度試驗之檢驗方法。

  • 實驗步驟與文字校正:明確試驗操作細節、試劑準備及計算公式,使實驗室執行檢驗時更具一致性與操作可行性。

⚠️注意事項:

  • 生效日期:自 115 年 8 月 25 日起即日生效。

 

原文發布日期:2026.8.25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