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公告廢止「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一)」,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水產品捕撈、養殖與加工業者
- 第三方民間認證檢驗機構與實驗室
- 水產品進口與貿易商
💡本次修正重點:
- 廢止舊有檢驗方法:擬廢止不合時宜之「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一)」。
- 廢止理由:小鼠生物試驗法主要在檢測水產品中河豚毒素及其相似物對小鼠之綜合毒性作用,雖為較早使用之檢驗法,但有靈敏度不佳、專一性不足、易受檢體成分干擾與涉及動物權等問題
- 歐盟於二〇一七年的報告中已指明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分析法為最適於檢測及定量貝肉中河豚毒素的方法,為順應實驗動物3R (reduction, refinement, replacement)原則及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檢測河豚毒素之國際趨勢,故辦理旨揭檢驗方法廢止事宜。
⚠️注意事項:
- 預定廢止生效日期:自中華民國 115年8月26日起正式廢止。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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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