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公告廢止「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水產品捕撈、養殖與加工業者
- 第三方民間認證檢驗機構與實驗室
- 水產品進口與貿易商
💡本次修正重點:
- 廢止舊有檢驗方法:擬廢止不合時宜之「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
- 廢止理由:小鼠生物試驗法雖為國際施行多年之標準檢驗法,但有靈敏度不佳、專一性不足、易受檢體成分干擾與涉及動物權等問題,而化學分析法因靈敏度高且可解析出麻痺性貝毒及其相似物之濃度,已陸續被各國採用,作為檢測貝類中麻痺性貝毒之方法。
- 歐盟已於2019年將液相層析螢光檢測法正式列為麻痺性貝毒之參考檢驗法,並於2021年停止使用小鼠生物試驗法做檢測,為順應實驗動物3R (reduction, refinement, replacement)原則及使用化學分析法檢測麻痺性貝毒之國際趨勢,故辦理檢驗方法廢止事宜。
⚠️注意事項:
- 預定廢止生效日期:自中華民國 115年8月26日起正式廢止。
原文發布日期: 115年8月26日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