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公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
🎯影響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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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廣告代理商、行銷傳播業者、內容創作者等從事食品廣告製作及行銷之相關人員
💡本次公告重點如下:
- 食品成分合法性原則
- 廣告內容與產品本質相符原則
- 不得涉及醫療效能宣稱原則
- 不得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宣稱原則
- 不得涉及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宣稱原則
- 營養素或特定成分生理功能詞句或類似詞句使用原則
- 科學資料、專利或認證資料引用原則
- 避免以廣告見證或使用者分享誤導消費者原則
- 比較性廣告之合理呈現原則

原文發布日期:2026/05/19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