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加強低酸性及酸化食品製造業稽查,2家業者違規依法處辦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5年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及酸化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轄內相關食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查核食品業者登錄、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來源文件保存、食品追溯追蹤,以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準則等項目,強化食品製造業者自主管理及食品製造源頭管理。
本次共查核7家業者,其中2家查有違規情形。1家業者經GHP及HACCP限期改善後,複查仍未符合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分別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合計24萬元;另1家業者則有未依規定聘用專門職業人員,以及逾期與未逾期食品置於同一棧板,且未明確標示「報廢」或「不合格」字樣等情形,依同法第12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分別處新臺幣3萬元及6萬元罰鍰,合計9萬元。另抽驗產品及原料共11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之低酸性及酸化食品,須透過適當的製程、密封及殺菌條件,確保產品於常溫儲存期間的安全性。食品製造業者除應落實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管理外,更應確實執行GHP、HACCP及相關自主管理制度,並妥善保存製程、檢驗及追溯追蹤紀錄;對於逾期、變質或其他不符合規定之食品,也應確實區隔、明確標示並妥善處理,避免誤用或再次流入食品供應鏈。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食品安全管理應從原料驗收、製造加工、殺菌、密封、倉儲至成品流向等各環節落實,食品製造業者應定期檢視相關法規及自主管理措施,確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實執行。衛生局將持續依風險程度辦理食品製造業稽查及抽驗,對查獲不符規定者依法處辦,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從源頭把關食品安全,維護市民飲食安全。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可撥打食品安全專線0800-285-000洽詢。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楊東潾 衛生稽查員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24 朱俊穎股長、211 林曉玫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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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台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