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從事食品業務的各位,完成登錄了嗎? 別忘了!完成登錄後,每年再確認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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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食品業務的各位,完成登錄了嗎? 別忘了!完成登錄後,每年再確認不能少!

       為有效掌握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及產品資訊,並落實對業者之輔導與稽查管理,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已全面上路。民眾於購買食品、訂餐,或選擇物流、外送服務業者前,均可透過網路查詢其是否為合法登錄業者,以提升食品安全與衛生保障,讓飲食更加安心。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應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後始得營業,且須每年至登錄平臺進行資料確認。業者可透過「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https://fadenbook.fda.gov.tw)自行網路辦理;若不諳電腦操作或無相關設備,亦可攜帶仍於有效期限內之自然人憑證IC卡、工商憑證IC卡,或已註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路服務之健保卡,前往臺北市衛生局6處服務據點之一就近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或資料確認更新。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凡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或從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之業者,皆應完成登錄後始可營業,並應每年確認登錄資料之正確性。此外,依同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亦應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已完成登錄之食品業者,如基本資料或營業內容有所異動,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完成資料變更。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或違反同項規定申報之資料不實者,將依同法第47條第3款及第48條第2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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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