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自114年10月1日起(以出口日期為準),停止「中國」製造廠「廣西長丰調味品有限公司」之貨品分類號列 「0909.62.00.20.3八角茴香,壓碎或研磨者」之產品輸入查驗申請

🎯影響對象:
- 自中國輸入「八角茴香」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 中國輸臺貨品分類號列「0909.62.00.20.3 八角茴香」產品多次不符合我國「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及「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之情事,停止中國1家製造廠 「 廣西長丰調味品有限公司」旨揭產品輸入查驗。
- 停止輸入期間,如新增檢驗不合格製造廠,食藥署不排除併同停止輸入查驗申請。
⚠️注意事項:自114年10月01日起(以出口日期為準),旨揭管制措施屆期後,採逐批查驗檢驗蘇丹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