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自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2月4日止(進口日),針對印度「0910.30.00.00.3薑黃(鬱金)」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轉請查照。
🎯影響對象:
- 自印度輸入「0910.30.00.00.3薑黃(鬱金)」之業者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 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加強查驗。
⚠️注意事項:自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2月4日止(以出口日期為準)起,停止輸入期間,如新增檢驗不合格製造廠,不排除併同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