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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5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5年度市售麵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超市、傳統市場、麵攤(店)、製麵店(館)、餐廳、賣場美食街及早餐店等,共計抽驗82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名冊)。

此次抽驗之市售產品包含餅皮類40件、麵製品31件、饅頭6件、包子4件、刈包皮1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邦克列酸、過氧化氫、食品中甜味劑及溴酸鹽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麵食類製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麵製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以及包裝產品標示是否完整。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向有信譽的商家購買掌握食材來源,並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

臺北市衛生局建議相關業者可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基礎下,參考由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加強麵製品之衛生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5。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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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