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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5年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轄內醃漬蔬菜製造業者進行查核,共計查核4家業者,查核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衛生管理人員設置及產品標示等。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產品責任險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惟查獲1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已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另有1家業者「黃金泡菜」等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包括內容物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及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已依法裁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另抽驗醃漬蔬菜成品5件,檢驗防腐劑、漂白劑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項目,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醃漬蔬菜製造業者應落實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製造場所、人員、設備及作業環境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妥善管理食品添加物之來源、使用範圍及用量,以確保產品安全衛生。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業者,依規定確實設置並執行相關衛生管理工作;倘未依規定設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完整包裝食品之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過敏原等資訊,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規定完整且正確標示;倘標示未符合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辦理醃漬蔬菜製造業者查核及產品抽驗,督促業者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自主管理,共同維護市民飲食安全。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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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台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