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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非洲豬瘟防疫 本局加強市售豬肉稽查確保食安

為因應農業部自即日起實施多項防疫措施,包括暫停全國豬隻運送及屠宰延長至10天、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強化邊境查驗及養豬場自主監測,目的在於阻止疫情擴散,維護國內養豬產業安全。


本局與產發處針對市售豬肉來源展開聯合查核,共查核9家次,包括2家攤販、4家超市及超商,皆符合標示規定;另查核餐飲業3家,結果也符合相關規範。後續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非洲豬瘟防治及肉品來源管理,守護民眾餐桌安全。


非洲豬瘟為豬隻感染的病毒性疾病,對豬隻具高度致命性,但不會感染人類。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非洲豬瘟病毒於無蛋白質環境中可存活於 pH 3.9 至 11.5;人體胃酸 pH 值介於 1.5 至 3.5,遠低於其耐受範圍,病毒將在胃酸與消化酵素作用下被破壞。因此,市售經合法屠宰及檢驗合格的豬肉均可安心食用。


民眾在調理豬肉時,建議務必徹底烹煮,非洲豬瘟病毒經加熱至 70℃ 以上即會失去活性。遵循正確的肉品選購與烹調方式,依然是營養、安全的食材來源。


本局提醒,選購豬肉產品時,應認明合法來源與標章,如「產銷履歷(TAP)」、「台灣優良農產品(CAS)」或「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避免購買或攜帶來路不明之肉品,以防疫情擴散。


如有食品安全與衛生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局服務專線:(0836)22095 分機 8881 至 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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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及圖片來源:連江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