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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新聞

針對網路公開產品產地疑慮與食用不適 衛生局調查說明

本轄某特產行近日遭網路公開產品產地疑慮與食用不適狀況,衛生局今(16)日已派員查核相關食品貨存狀況,並針對現場品項清點數量,經查共計162包產品,待後續調查釐清前暫不得販售。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表示,案內產品皆已採樣抽驗,檢驗結果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標準進行後續處置與管理。另提醒包裝食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10項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共11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呼籲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看清楚包裝上標示,確保食用安心,健康不過敏。

局長陳淑娟提醒,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其標示、宣傳,不得有不實之情形,如有違反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正確標示產地,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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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澎湖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