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陳報法國將歐盟「早餐食品」指令正式納入國內法並加強成分標示規範事,如說明,轉請查照。
🎯影響對象: 涉及果醬、蜂蜜、果汁、濃縮乳及乾燥乳製品之食品製造商、經銷商及進出口貿易業者。
💡本次修正重點: 法國政府為落實歐盟第2024/1438號指令並防範食品詐欺,修法針對產品成分及標示訂定嚴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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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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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品質要求,每1,000克果醬的最低果肉含量由350克提高至45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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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須依水果重量比例「由高至低」依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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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清楚註明「每100克成品由多少克水果製成」之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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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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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混合蜂蜜必須在包裝主視區明確標示「所有來源國名稱」及「具體重量占比」,禁止使用「歐盟混合蜂蜜」等籠統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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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濾蜂蜜」類別未來僅能作工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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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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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三類「低糖含量」品項,其天然糖分須透過薄膜過濾或酵母發酵等技術降低至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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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果汁飲料外,禁止添加任何甜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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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汁飲料的總含糖量,依水果特性(如酸性、芳香性)訂定 10% 至 20% 不等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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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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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濃縮乳或乾燥乳添加維生素、礦物質、酵素及歐盟認可之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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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乳糖不耐症需求,開放將乳糖轉換為葡萄糖及半乳糖,但相關成分調整必須在包裝上清晰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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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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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本法令自 2026年6月14日起正式生效,食品製造商與經銷商需全面符合新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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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期規定:在 2026年6月14日前已上市或已完成標示且符合舊制之產品,仍得繼續銷售至庫存售罄為止。
原文發布日期: 2026年6月11日 (法國法令發布於2026年4月24日)
資訊來源: 駐法國代表處經濟組 (發文字號:法經字第115000023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