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聞
「115年學校周邊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執行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確保校園周邊餐飲業者之衛生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今(115)年2月至4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115 年學校周邊餐飲業者稽查專案」,針對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責任保險及食品標示等項目進行查核,並就餐飲業者供售之產品或使用之原料抽驗,檢驗食品微生物、農藥殘留、蘇丹色素及防腐劑等項目。
本專案共計查核107家校園周邊之餐飲業者,查核食品業者登錄,初查有部分業者未進行年度資料確認或更新,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均符合規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初查有部分業者設備器具未保持清潔、從業人員未能提供體檢報告、未有病媒防治措施及作業場所不潔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均符合規定。查餐飲業者之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標示,均符合規定。另抽驗129件原料或成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食材先進先出、餐飲場所製備衛生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規定等措施,並定期辦理食品業者登錄資料更新及確認;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保障。衛生機關將持續加強餐飲業者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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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