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預告修正「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四條草案

🎯影響對象:
- 健康食品業者
💡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如下:
- 因舉發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二十之獎金。檢舉人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之受僱人者,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五十之獎金。
- 前項獎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注意事項:如對預告修正有意見或建議者請於114年9月18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原文發布日期:2025/09/18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