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預告廢止「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
🎯影響對象:
- 使用或需要監測「海洋生物毒素-麻痺性貝毒」危害之業者。
- 需使用「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進行檢驗之業者。
💡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如下:
- 我國「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訂有麻痺性貝毒之限量為0.8 mg/kg,現有公告之貝類中麻痺性貝毒之檢驗方法,有靈敏度不佳、專一性不足、易受檢體成分干擾與涉及動物權等問題,
- 化學分析法因靈敏度高且可解析出麻痺性貝毒及其相似物之濃度,已陸續被各國採用,作為檢測貝類中麻痺性貝毒之方法。
- 歐盟已於二〇一九年將液相層析螢光檢測法正式列為麻痺性貝毒之參考檢驗法,並於二〇二一年停止使用小鼠生物試驗法做檢測。
- 為順應實驗動物3R (reduction, refinement, replacement)原則及使用化學分析法檢測麻痺性貝毒之國際趨勢,故辦理旨揭檢驗方法廢止事宜。

⚠️注意事項: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原文發布日期:2026/04/02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