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聞
「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
隨著國人飲食文化日益多元,供售特色風味美食餐飲業者在國內快速成長,亦吸引大量消費者前往品嘗,故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啟動「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相關餐飲業者進行稽查及抽驗。
本專案稽查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保存來源文件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等,共計查核183家業者,其中查有1家業者未登錄食品業者登錄平台、1家業者技術證照人員持證比不符規定、1家業者食材未離地放置等GHP不符規定,及2家業者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不符規定之情事,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相關稽查結果詳如附件。另抽驗相關食材及餐點共207件依產品類型檢驗動物用藥殘留、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防腐劑及邦克列酸等,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倘經查獲GHP不符規定且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查獲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不符規定者,涉違反食安法第25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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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