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
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影響對象:
- 進口「食品」業者
- 針對「進口食品」進行監控或自主檢驗之業者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修正產品輸入查驗之申請作業規定及增訂補正規定。
- 修正輸入產品採逐批查核之範圍。
- 修正績優廠商優惠措施之條件。
- 修正查驗作業,明定查驗作業衍生費用由報驗義務人負擔。
- 修正得具結先行放行之條件、應繳納保證金之條件及方式,以及增訂具結先行放行保證金循環使用之規定。
- 修正查驗符合及不符合規定之處理作業。
- 配合電子化作業,增訂電子送達之法源依據。
- 修正本辦法之施行日期。

原文發布日期:2025/8/21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