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食安資訊 公告修正「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食品法規

公告修正「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影響對象:

  • 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

💡本次來函重點摘錄如下

配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修正,為使法規名詞一致,為使法規名詞一致,且考量水產加工之方式樣態發展多元,爰修正本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注意事項:即日生效。
 
 

原文發布日期:2026/3/17

網址:連結

資訊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整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