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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大療效廣告滿天飛!嘉義縣衛生局嚴查開罰逾千萬,守護民眾健康

誇大療效廣告滿天飛,嘉義縣衛生局嚴查開罰逾千萬,「抗癌」、「清除毒素」、「豐胸」、「瘦身」這些看似神奇的廣告口號,往往包裹著誇大與不實,花大錢購買所謂的「神效產品」,結果健康未必改善,反而可能換來一身病痛,廣告話術再動聽,也絕不能取代正規醫療,輕信只會讓荷包受損、延誤就醫時機。

 

為淨化閱聽環境、守護民眾健康,嘉義縣衛生局每年持續加強監控食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廣告,全面嚴查是否涉及誇大或醫療效能宣稱。113年度,共查獲違規廣告505件,裁罰金額522萬元,其中包含知名代言人黃西田先生亦遭裁處,凸顯政府對誇大不實廣告「零容忍」的決心。

 

114年上半年查緝違規廣告大幅攀升,共查獲363 件,裁罰金額高達新臺幣1,393萬元,其中食品廣告:236件,裁罰839萬元,占比最高(60%)。醫療器材:10件,裁罰284萬元(20%)。化粧品107件,裁罰222 萬元(16%),醫療器材10件,裁罰284萬元(20%),藥品10件,裁罰48萬元(4%)。再進一步分析以「改善血液循環」居冠(16%),「減肥瘦身」則居次(9.8%)。這些數據也代表是民眾最關心的「健康」與「體態」卻正成為不肖業者最常操弄的弱點,若一時心動輕信廣告,恐怕花了錢,換來的卻是延誤就醫與一身病痛。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呼籲民眾,廣告若聽起來「好得不像真的」就該提高警覺,千萬別因一時心動掏錢購買,更不能以此取代正規醫療。若有身體不適,請務必尋求合格醫師診療,切莫延誤病情。同時,再次提醒業者,廣告製播必須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尤其要注意「保健食品」絕不等同於「健康食品」,不得隨意宣稱療效。違規者將面臨4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若未經核准擅自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更可能觸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嘉義縣衛生局鄭重強調,唯有拒絕誇大不實廣告,才能真正守護自己的健康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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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及圖片出處:嘉義縣衛生局